暮色漫过落地窗时,我总爱看丈夫系领带的模样,修长手指穿梭在深蓝丝绫间,仿佛在编织某种温柔的结界,这个曾以保镖身份闯入我生命的男人,此刻褪去西装下的凌厉,正弯腰替女儿系好芭蕾舞鞋的缎带,眼尾细纹里漾着春水般的暖意。

人们总说保镖是行走的荷尔蒙,可真正让我心动的,是他卸下所有防备后的柔软,记得那个暴雨夜,他浑身湿透地撞开家门,却先抖落伞上的雨水才敢靠近我,当发现我蜷在沙发发抖时,这个能徒手制服歹徒的男人,竟用最笨拙的方式将我裹进他的体温,喉结滚动着哼起我儿时的摇篮曲。
他的爱像精心设计的安保方案,每个细节都藏着未宣于口的深情,会在晨跑时绕路买回我爱的玫瑰,会在女儿学校门口站成沉默的松柏,更会在每个加班的深夜,用保温饭盒封存住人间烟火,那些被旁人艳羡的"男友力",于我而言不过是爱的注脚——真正动人的,是他为我卸下铠甲时,眼底闪烁的星辰。
如今女儿常趴在他宽厚的肩头问:"爸爸为什么总穿黑衣服呀?"他便笑着将我们圈进臂弯:"因为要守护世界上最珍贵的两朵玫瑰。"窗外的霓虹落进他眼眸,恍惚间我忽然明白,所谓保镖型男友的魅力,从来不在肌肉线条或凌厉眼神,而在那颗愿意为你永远保持温热的心,当铁骨遇见柔情,当铠甲化作绕指柔,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动人的模样。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