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光漫过百叶窗时,我总爱站在落地镜前整理衬衫褶皱,他总在此时倚着门框,目光像春日里第一缕穿过薄雾的阳光,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度,轻轻落在我腰间新收的弧度上,这样的凝视总让我心头泛起涟漪——他眼中流转的,究竟是恋人专属的炽热,还是世间男子对美好形体的本能欣赏?
记得初夏那日,我换上新裁的月白色旗袍,盘扣在锁骨下方蜿蜒成蝶,他执起我的手时,指尖在旗袍开衩处稍作停留,那抹转瞬即逝的触碰让我耳尖发烫,后来他告诉我,那日晨光里我转身时裙摆漾开的涟漪,让他想起江南烟雨中初绽的玉兰,原来他眼里的我,从来不是解剖学意义上的线条组合,而是揉碎了晨昏与四季的诗行。
我们常在黄昏时分漫步江畔,他总爱将我的手裹进掌心,当晚风掀起我的裙角,他第一反应是伸手替我压住衣角,而非打量被风勾勒的轮廓,某个加班的深夜,他带着热奶茶来接我,看见我伏案时微驼的脊背,竟轻轻将掌心覆在我后颈:"我们小鹿的蝴蝶骨,不该被文件压弯呀。"那一刻我忽然懂得,真正的凝视从不是目光的丈量,而是心尖上开出的温柔注脚。
如今我渐渐明白,他望向我的目光里,有春樱落在肩头的珍重,有秋月映在湖心的澄明,那些看似专注的凝视,不过是将万千情意凝成琥珀色的光,轻轻落在我的眉梢眼角,原来当爱意漫过心堤,所有的注视都会化作春风化雨,在时光里写下最妥帖的注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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